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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盘世界杯争议广告利与美的点球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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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刚开始的时候,白岩松“俄罗斯世界杯,中国除了足球队没去,基本上其他都去了”成为金句。世界杯拉下帷幕,对于广告行业可以这么说,除了叶茂中的争议广告火了,其他的广告基本上都像中国队一样熄火了。(法国队夺冠,华帝凭借着“退全款”的利益噱头,以及经销商跑路的意外加戏走红网络,也是剑走偏锋的争议路线。)

说到叶茂中为马蜂窝、知乎、BOSS直聘操刀的世界杯广告,真可谓“誉满天下,谤满天下”,批评和赞扬的声音不绝于耳。

批评的声音认为这些广告太恶俗,太暴力、不够创意、不够美;而赞美的声音则认为“品牌应该以成败论英雄”,比起大多数默默无闻的世界杯广告,这些广告毕竟实现了传播的扩散和渗透。

面对纷至沓来的吐槽和指责,叶茂中在采访中回应得颇为镇定:越骂我越兴奋。笔者不吹也不黑,既不捧杀也不棒杀,客观的说,本届世界杯刷屏争议广告对于行业最大的意义在于,通过活生生的案例,让大家重新思考和审视传播行业。

世界杯争议广告,一场“利”与“美”的点球大战!

第一回合:创意vs生意

吐槽世界杯争议广告的人认为这些广告没有“创意”,而点赞和追捧者则认为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能引起这么大的社会轰动,带来指数级增长的搜索和APP下载,非创意而何?

创意不出位,生意难入局!做广告,先要做对(解决问题),再求好(创意)。好的广告是建立在正确策略基础,并全面洞察消费者冲突,再进行市场机会的判断和选择,提出适合企业情况的营销策略。马蜂窝、知乎、BOSS直聘看似简单粗暴,但背后都有深厚的策略支撑。

“为创意而创意”的观念缺少以消费者冲突为核心的大局观,容易忽略营销中其他环节的配合,如果只是参加业内比赛,有个专门的名词叫做“飞机稿”,如果把这样的“创意”呈现给拿出真金白金的广告主,就是专业上的失职。

叶茂中的广告哲学有两个核心概念:制造冲突和不断重复。哪怕是无中生有,也要制造话题,不择手段追求传播效应,强行洗脑,并且乐此不疲。

世界杯广告那么多,用户记不住的,并不是没有创意,恰恰是因为脱离消费者冲突、脱离消费者需求。天马行空的创意容易,真正难得,是通过触动消费者的广告,积累品牌资产。

当我们吐槽叶茂中世界杯广告的时候,我们不能忘记,创意,是为了生意而服务,“一切不以生意为目的的创意都是广告人的自嗨”!

第二回合:声誉vs声量

当然,也有人基于专业主义出发,会告诉你,品牌除了知名度,还需要美誉度。叶茂中操刀的马蜂窝、知乎、BOSS直聘世界杯广告,从“声量”的角度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从“声誉”的角度呢?

中国的企业和品牌,本质上来说是“负面厌恶型”,这其实在实质上丧失了很多的传播机会。菲利普.科特勒在营销革命4.0里面提到:有时候品牌需要负面口碑才能激发粉丝群体的正面拥护,两相交锋之下,其实又可以为品牌带来二次传播。

设想一下,在世界杯这样的舞台上,企业或者品牌花了巨额的真金白银,最害怕的就是没有任何冲突和波澜的完美主义,什么都对,什么都美美的,但没人留下印象,没人评价你,没人消费你。品牌最大的失败,并不是引起了争议,而是被用户忽略和无视。

品牌的崛起,离不开声誉和声量的化学反应,但品牌的声誉和声量之间其实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声誉好坏主要看产品是否真的解决了消费者冲突,而声量大小是看你广告投放的多少。

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做声誉,什么时候该做声量,也是企业品牌策略的一部分。很显然知乎和马蜂窝在产品的打造上已经做得非常好了,在小众人群里也积累了很好的口碑。下一步要做的,其实就是由小众走向大众,这既是互联网赋予大多数APP的使命,也是应对竞争升级的一个必然选择。

品牌害怕争议,就是害怕与消费者沟通,即使争议也是在沟通中。没有争议的品牌是不会有前途的,甚至,品牌要善于制造争议。

这是本届世界杯争议营销给我们的生动一课!

第三回合:迎合vs引导

相信,也有人会说,你前面说的两点都对,在创意和生意的点球大战中,创意应该为生意铺路,在声量和声誉的对决中,对于小众品牌走向大众阶段应该更多的聚集声量。

但是广告创意,难道只是为了迎合这个简单粗暴的世界,难道不应该肩负使命,通过创意引领,去塑造更美好的世界?

据笔者观察,有这样观点评论的,大多都是广告行业业内人士,都是秉承着广告理想,怀揣着广告情怀,甚至座右铭都是奥格威的名言“不当总统,就做广告人!”

但是绝大多数的广告人,都没有资格去批评叶茂中。叶茂中本身设计出身,说他不懂审美我相信即便是反对他的人也不太相信。那么,他打造出这样的“恶俗广告”,必然是有自己的传播逻辑和商业战略规划。就算恶俗,那也是明知恶俗去恶俗,这恰恰是对营销负责任的表现。

大多数的广告人批评叶茂中,不过是文人相轻的酸葡萄心理,自己做不出刷屏案例,就DISS别人恶俗刷屏。

当然,除了广告人,还有一部分消费者认为,商业广告应该进化或者肩负起某种社会责任。笔者不否认,商业广告在实现商业目的的同时,也确实需要承担相应的美学、教育学……责任。

但是,仅仅企业的一厢情愿是不够的。什么样的观众,造就了什么样的广告,当整个社会受众的审美和认知能力没有提升的情况下,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责企业广告的美学追求,说实话有点吹毛求疵。只要企业合法经营,按时纳税,遵循广告法投放广告,就不应该受到更多的要求和指责。

世界杯已然结束,年轻的法国队赢得满堂彩,对于广告行业来说,经历了本届世界杯“利”与“美”的点球大战之后,策略布局和传播打法也许真的需要重新审视和思考,像法国队一样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年轻化”突围,或许是这个行业思维破局的一把密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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