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地马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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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货物被无单放货怎么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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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单放货,又叫无正本提单放货,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货代)或港务当局或仓库管理人在未收回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依提单上记载的收货人或通知人凭副本提单或提单复印件,加保函放行货物的行为。无单放货一旦产生,将对外贸企业造成严重损失,不仅货物被收货人提走,而且无法收回货物的尾款。目前巴西、尼加拉瓜、危地马拉、洪图拉斯、萨尔瓦多、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委内瑞拉等中南美国家,以及安哥拉、刚果等非洲国家,都可以无单放货。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被买家无单提货的情况不在少数,比如出口企业拿到的可能不是船公司签发的提单,而是货代签发的提单;船公司或银行和买家串通违规操作;FOB情况下货代由买家指定等。新冠肺炎疫情对物流体系造成了比较大的冲击,使得出口企业为完成出口而改变传统的物流模式的做法或将不可避免的出现,特别是为了赶交付日期由海运改为空运,而空运单并不具备控制货权的功能。下面就讲述一起关于巴西的无正本提单放货案件。案件背景巴西财*部于年5月6日起执行号令。该法令对年10月2日发布的号法令部分条款做出修改。根据新规,进口货物清关完毕后,进口方可不凭正本提单提货。巴海关执行的是先清关后提货的程序,之前规定进口方或货代在清关过程中需向海关提供正本提单、正本发票、装箱单等文件。新规出台后,进口方(收货人)或货代需拿正本提单(MB/L),去船公司换取交货单(D/O-DELIVERYORDER)到海关进行清关,清关完毕后凭海关货物放行证明提货,无需再出示正本提单。据巴西财*部海关管理司解释,本次条款修改的目的是提高货物清关效率,简化进口程序,不影响正常国际贸易的物权交割。但新*在实施过程中银行、出口企业、货代以及船代都面临不同风险。进口商可在以下未结汇情况下提走货物:1、船东与进口商勾结;2、报关货物被海关外贸系统选择为绿色通道通关。鉴此,提醒广大外贸企业及相关机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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