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打官司争意外之财
关键词:储户打官司
本报讯 近日,蓬莱市一储户张某到某银行存款3000元人民币,银行工作人员一时疏忽,在存款凭条和存折上误将3000元打为3万元,但交易是按照3000元钱执行。 储户张某发现后,不动声色地离开了银行。当天,银行方面在结算时发现无法对账。经过查实,发现是张某的那笔交易存在失误。但由于张某更换了联系方式,银行没有找到张某。 过了几天,张某再次来到银行,要求取款3万元,银行据理拒绝给付。但张某认为自己有白纸黑字的 证据 不依不饶,要求银行必须付给他3万元,并将银行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调取了张某当日存款的录像进行核查,发现存款金额为3000元,而并非3万元,遂判决张某败诉。 对于此案,法律界人士认为:张某向法院要求的属 不当得利 ,应返还银行。但如果银行方面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的确是柜员的操作失误,而且,客户又不承认自己只存了3000元,而是3万元,那银行只能自认倒霉,以客户的确存了3万元来处理了。烟台《今晨6点》 方春明 通讯员 赵承利责任 夏玉艳